2015年南通如东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简章
摘要:2015年南通如东县公安局招聘6名巡防队员,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
为加强县城地区的巡逻防范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如东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6名男性巡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巡防工作分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正在服刑记录。
(四)具有如东户籍,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地址: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门北首)。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
(二)资格审核
对前来报名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制发准考证,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退伍军人加5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公安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政审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公安网上公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工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二类标准,交五险一金。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1)应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4158400(如东县公安局监察室)
四、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4155803, 0513-84520883
附:如东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
为加强县城地区的巡逻防范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如东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6名男性巡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巡防工作分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正在服刑记录。
(四)具有如东户籍,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地址: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门北首)。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
(二)资格审核
对前来报名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制发准考证,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退伍军人加5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公安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政审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公安网上公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工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二类标准,交五险一金。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1)应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4158400(如东县公安局监察室)
四、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4155803, 0513-84520883
附:如东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
如东县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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