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11人公告
摘要: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11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笔试范围:法官助理笔试内容偏重于法律实务知识;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区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6、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其余考生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7、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生双眼单裸视力5.0以上,其余考生双眼裸视力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以上。
二、具体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请自行关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网站www.szwzfy.gov.cn或微信公众号szwzfy。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wzqfyzzc@126.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需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手册原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笔试范围:
法官助理笔试内容偏重于法律实务知识;
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二)法官助理和速录员技能测试
1、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具体方式为电脑听打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按文本文档保存,文件名为自己姓名。正确率 (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即为听打测试成绩。
提醒:录入不计算标点符号,正确率由专业软件自动计算。
(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
1、满分为100分,分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2项目,每个项目合格分各为40分;
2、1000米跑4分20秒以内为合格,得分40分,每减少5秒得2分,满分50分;俯卧撑1分钟内做满40个为合格,得分40分,每增1个得1分,满分50分;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前,凡体能单项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笔试和面试等后续考试。
(四)面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五)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
法官助理笔试成绩占50%,电脑录入技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占30%、电脑录入技能(或体能)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单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实施,并实行一次性体检。其中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注:身高、视力如前规定)。
七、政审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法官助理、速录员系从事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辅助人员;速录员进院满两年且具法律本科学历,可择优选任为法官助理;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系从事司法安全工作辅助人员;
2、法官助理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速录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电脑录入和笔录能力;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
3、自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照苏州市吴中区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其中法官助理适当高于公益性岗位标准;按现行规定,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年满35周岁后不再续聘;
4、在职人员进入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咨询电话:65687510。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自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区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6、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其余考生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7、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生双眼单裸视力5.0以上,其余考生双眼裸视力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以上。
二、具体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 注 |
法官助理 | 3 | 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相应法学学位 | |
速录员 | 7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曾服兵役者放宽至在职大专以上学历 | 男性 |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请自行关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网站www.szwzfy.gov.cn或微信公众号szwzfy。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wzqfyzzc@126.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需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手册原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笔试范围:
法官助理笔试内容偏重于法律实务知识;
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二)法官助理和速录员技能测试
1、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具体方式为电脑听打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按文本文档保存,文件名为自己姓名。正确率 (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即为听打测试成绩。
提醒:录入不计算标点符号,正确率由专业软件自动计算。
(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
1、满分为100分,分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2项目,每个项目合格分各为40分;
2、1000米跑4分20秒以内为合格,得分40分,每减少5秒得2分,满分50分;俯卧撑1分钟内做满40个为合格,得分40分,每增1个得1分,满分50分;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前,凡体能单项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笔试和面试等后续考试。
(四)面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五)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
法官助理笔试成绩占50%,电脑录入技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占30%、电脑录入技能(或体能)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单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实施,并实行一次性体检。其中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注:身高、视力如前规定)。
七、政审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法官助理、速录员系从事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辅助人员;速录员进院满两年且具法律本科学历,可择优选任为法官助理;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系从事司法安全工作辅助人员;
2、法官助理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速录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电脑录入和笔录能力;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
3、自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照苏州市吴中区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其中法官助理适当高于公益性岗位标准;按现行规定,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年满35周岁后不再续聘;
4、在职人员进入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咨询电话:65687510。
二○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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