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招聘15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9:00至5月6日16:00(节假日、星期六、天除外),笔试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14:30-16:30。
2015年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5名(其中编内6人、编外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开设床位300张,年门诊量约45万人次,日均各类手术20余台。设有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糖尿病防治中心、骨科中心、心血管病医院分中心、体检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等专科门诊,是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医院、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针灸培训基地。老年科、骨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为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7、岗位信息表中“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程序
此次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同步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9:00至5月6日16:00(节假日、星期六、天除外)
3、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二号楼四楼人事科
4、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携带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5、核减(取消)计划:本次招聘中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或笔试准考证号查询。笔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上发布。
面试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人事科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以及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备案后,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025-68781601 刘涓 董杨
八、招聘监督
025-68786635、68786589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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