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1人,报名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卫生系统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医务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博士生给予人才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三、报名时间、方式、材料及开考情况
(一)报名时间
报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2:30-5:00),休息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登录招聘单位网站(网址见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或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不按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处报名(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职称证、执业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等证书。
3.现场报名人员应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四)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在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市公共卫生中心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开考情况
全部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由招聘单位直接面试)。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合格人员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市人社局、市监察局派驻市卫计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市监察局派驻市卫计委监察室投诉举报。
十、招聘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0178,0518-85820693。
招聘投诉举报电话:0518-85812083,0518-8582018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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