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事业单位招聘8人,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能力素质》一门,其中综合知识科目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2015年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盐化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不限经费渠道和隶属关系)在编在册人员。
二、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计算方法同上)。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服从分配,为选聘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
选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评审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资格。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参加资格初审。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6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6月26日9:00—16: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能力素质》一门,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盐化新区网站(http://yhxclcyy.huaian.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面试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含自愿放弃)、网上提供虚假信息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盐化新区网站(http://yhxclcyy.huaian.gov.cn)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拟面试人员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盐化新区网站公布。
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参加体检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盐化新区网站(http://yhxclcyy.huaian.gov.cn)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盐化新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 0517-8382909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监督电话:
淮安盐化新区监察室 0517-83829096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淮安人事考试中心 0517-83671403
本公告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负责解释。
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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