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招聘卫生、行政后勤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年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招聘卫生、行政后勤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详情公布如下: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是经省卫生厅批准,政府投资20多亿元,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的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立医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医院设置床位2000张,拟于2015年底运行,建成后将成为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区域性现代化医疗中心。
现因医院开张运行人才配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行政后勤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人事科(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
联系电话:0515-8833927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须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所有证明材料取得时间、工龄计算时间,节点为 2015年12月31日。原件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计委及市一院(城南医院)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卫计委会商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和市一院(城南医院)共同组织。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市一院(城南医院)、市卫计委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考察。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计委和市一院(城南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计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一院(城南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334080 (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339278(市一院城南医院人事科)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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