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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画院引进美术专业人才简章

2016-01-21 13:34:08 字号: | | 【 打印 】
  宿迁市画院引进美术专业人才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详情如下:
  宿迁市画院公开引进美术专业人才简章
  为加强市画院专业创作人才队伍,丰富专业结构,推动市画院艺术创作事业全面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美术专业人才。简章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美术专技人才1名(擅长中国画山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原则上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突出、成果显著可适当放宽);
  4、省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具有较高的专业创作水平,美术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赛展中获得等次奖2次以上或入展5次以上,在美术界具有一定影响;
  5、户籍不限,但录用后能长期在宿迁工作;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以及有剽窃他人作品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江苏省宿迁市世纪大道88号文化艺术中心311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宿迁市画院引进美术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表格从下列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件(幅)个人近期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4、证明本人专业学术成果及成就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入展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展照片,相关专业论文、专著;
  5、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四、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由市文广新局会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专业复试。
  五、专业复试
  进入专业复试人员提供3幅作品参加现场展评(展评结束后作品退还),并进行现场命题创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对参展作品和命题创作分别进行百分制无记名量化评分,综合评判参考人员的艺术水准。展评和现场命题创作得分各占50%计入专业复试环节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得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与专业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最终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宿迁文化网”(http://www.sqwgx.gov.cn)、“智汇宿迁网”( http://zhs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十、工作纪律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84353007(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4349626(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监督电话:
  84349605(宿迁市纪委派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
  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宿迁市画院公开引进美术专业人才报名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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