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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重要通知

2016-04-19 10:36:5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重要通知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重要通知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体能测评考生报到时间: 2016年4月20日上午6:30,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地点: 扬州市体育公园(南门集中,扬州市文昌西路476号)。
  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循《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四、体能测评通知书领取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4月15、18、19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到各自报考单位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19日下午17时后,未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领取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市局14楼1419房间,电话0514-87031278)
  仪征市公安局(仪征市大庆北路89号市局11楼1101房间,电话0514-83445053)
  高邮市人社局(高邮市琵琶路79号人社局206公务员管理科,电话84614086 )
  宝应县公安局(宝应县叶挺路292号县局2楼政治处,电话0514-88877042)
  江都区公安局(江都区纬三路616号11楼1105政治处,电话0514-86060055)。
  附: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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