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范围
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已公布,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最新安排,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7649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报名入口),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12日。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共科目可结合最新版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复习。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A类、B类、C类试题均包括五个部分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方面的内容。
>>>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结语:机会常常眷顾有准备的人,考生备考宜早不宜迟,希望考生把握好考试范围,专门备考,取得好成绩,顺利通过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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