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国资委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3名公告
2016年南通市国资委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3名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09:00~11月11日16:00。详情如下:
2016年南通市国资委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企业性质)。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
5.经济类、财务会计类、审计统计类和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6.全日制研究生毕业, 2年以上财务、审计、投资和资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毕业,会计、审计、金融、法律和管理类中级职称, 4年以上财务、审计、投资和资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全日制大专毕业,会计、审计、金融、法律和管理类高级职称, 6年以上财务、审计、投资和资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7.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国资委网站(www.ntgzw.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9日09:00~11月11日16:00。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9日09:00~11月12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09:00~11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公告。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2月7日09:00至12月9日12:00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适岗评价和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进行闭卷笔试,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 适岗评价。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适岗评价。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和适岗评价成绩之和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国资委203室(南通市濠东路168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成绩占2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按拟录用人员1:1比例,市国资委党组确定拟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综合情况,市国资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录用人员数量和名单,并在市国资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情况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公开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国资委党组确定是否递补。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察考核,考评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受市国资委委派,从事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工作。
三、纪律监督
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公告》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5059;
监督举报:0513-85055048。
五、特别提醒: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属企业性质,本次公开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借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非事业单位人员性质。考生一经报名,即视作知晓本条款。
南通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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