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聚计划”政策措施问答
“宁聚计划”政策措施问答
1、申请落户人员的学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满足哪些具体条件?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2、按照市委1号文申报落户与《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的有何区别?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我市落户条件和手续,是今年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中与市委1号文不一致的条款,以市委1号文为准,按《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执行,其他条款正常执行。符合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3、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向哪里提交落户申请?
答: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公安局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户政办理窗口申请。
4、《人才落户办法》提到的“40周岁以下”年龄如何界定?
答:按申请人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推算,40周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落户。例如,申请人出生日期为1978年3月31日,4月1日申请人已超40周岁。所以,他的最迟申请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另外,符合技术技能水平要求的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我市的没有年龄限制。
5、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办理落户吗?
答: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要求,对学历认证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供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毕业生)也可按照《准入办法》要求,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无需对毕业证认证,同时取消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加盖相关部门审核专用章要求,简化办理手续。
6、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1)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2)在我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3)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群体。
7、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是什么?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30万元;合伙创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额度为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
8、绿色通道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经授权的在宁高校及创业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授权后,可作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受理单位,接受校区(园区)内创业经营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并免除贷款反担保条件。
9、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经授权的单位有哪些?
答:目前共有33家高校和16个园区经认定为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具体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三江学院、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金港大学生创业园、江宁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红山创业园、创意东八区创业园、光华科技创意大学生创业园、建邺区西祠创业园、玄武区常春藤大学生创业园、创意中央创业园、雨花大学生创业园、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园、紫东国际创意园大学生创业基地、南京大数据产业基地、鼓楼区大学生文化产业园、江宁黄龙岘创业孵化基地、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
10、小微企业商业贷款贴息的申请条件?
答:小微企业商业贷款贴息的条件有两类:一是工商注册、经营地均在南京市原十城区范围的小企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在南京市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申贷前12个月内,企业招用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数达到申贷时企业在职人员总数的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实际用工满1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经市科委认定的,属于国家规定的小企业及以下范畴的小微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在我市存款类金融机构取得商业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期间吸纳毕业一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实际用工满一年,按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额度,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11、创业担保贷款如何申请?
答:本市户籍创业者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申请,外市户籍创业者到注册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申请,绿色通道创业者在授权高校或园区相关部门申请。个人贷款申请人提供:(1)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2)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现场调查表,一式两份;(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7)贷款申请书;(8)贷款资金使用计划;(9)还款承诺书;(10)有效担保材料。合伙创业者另需提供合伙协议书、还款责任承诺书。
12、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
13、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
14、开业补贴如何申请?
答:开业补贴进行不见面受理,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申请。
15、创业成功奖励的标准是多少?
答: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16、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的标准是多少?
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17、创业成功奖励和带动就业奖励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企业完税凭证、注册实体登记证书、吸纳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18、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和创业成功奖励、带动就业奖励能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19、如何领取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证?
答:青年大学生有创业意向的,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网上申请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带办证材料就近选择区大创办柜台领证。
20、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遴选资助对申报人资格有何要求?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经过学历认证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台港澳人员等。
21、如何申请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遴选资助?
答: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有符合南京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具备我市政府天使基金投资条件可申请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遴选资助,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在读)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书等。
22、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遴选资助分为几个等级?
答:入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将按照特别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50万元、一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40万元、二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30万元、三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20万元,四等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等五个等级予以资助。
23、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遴选资助资金如何构成?
答: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投资; 50%由财政资助。
24、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遴选资助申报和评审的周期?
答: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资助按季度进行评审。
25、青年大学生融资配套额度是多少?
答:青年大学生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26、青年大学生申请融资配套的条件?
答:1、申报创业企业法人需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的青年留学人员,且持有创业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30%。2、符合我市规划产业发展导向,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非上市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可以为子公司或分公司。3、申报企业和法人未领取过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企业贷款贴息。4、申报企业须与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并在资金全部到位后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5、申报创业企业法人不得兼任其他企业法人;申报创业企业及其法人需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良好等条件。
27、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
答: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金时间)的。
28、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答:本人携带身份证、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创业期间纳税凭证,向户籍(居住)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9、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答: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30、如何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答: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承诺书、申请表、花名册、毕业证书、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31、2018年“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何时举办?
答:第六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于2018年3月-9月进行。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报名参赛。
32、台港澳和外国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2018年“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
答:40周岁以下的台港澳毕业生凭往来大陆地区有效证件、外国毕业生凭护照和学历认证材料参加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
33、2018年“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的奖项设置。
答:本次大赛将产生一等奖6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14名,奖金1万元;并设大赛优秀奖50名。
34、2018年“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设有哪些赛区?
答:大赛除南京赛区外,在武汉、长沙、西安、成都、哈尔滨、厦门、广州、合肥等高校集中地区设立分赛区,大学生可以选择就近参加以上九个城市的初赛,复赛和决赛在南京举行。
35、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答:申请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在宁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在宁部、省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新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我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提出申请。
36、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答: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7、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如何申报?
答: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38、青年大学生可以享受哪些创业场地扶持?
答: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39、创业场地扶持在哪里申请?
答:青年大学生可在工商注册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场地扶持。
40、申请创业场地扶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学历(在读)证明、入住载体证明(1、入驻经认定的创业载体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2、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的租赁协议和租金发票;3、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一致的自有产权证明)。
41、什么是见习?
答:见习是为尽快促进就业创业而实施的岗位与技能对接的培训,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它将就业创业培训延伸,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创办企业为目的职业能力提升的培训,它有具体的培训目标、有具体的带教老师和带教措施,是一个边培训边实践的过程。
4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何参加见习?
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需提供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毕业证明;创业见习还需提供《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和在本市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许可证。目前实行书面申请:1.个人申请。毕业生个人持以上材料可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厅A121窗口报名;2.集中申请。见习基地(见习服务机构)集中向区人社局报名。下一步实现网上受理申请。
43、参加见习需不需要交费?
答:见习是政府出资向社会购买培训成果而举办的,旨在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创业的培训,参与见习的毕业生个人是不交任何费用的。同时所有参与见习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每月给予的生活费补贴。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17〕260号)文件规定,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生活费补贴按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比例拨付。如现行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890元,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就是1323元。
44、围绕“宁聚计划” 今年有哪些活动安排?
答:人社部门全年将围绕“宁聚计划”开展走进校园为主题的“百家名企进高校”“百场校园招聘会”“百场宣讲校园行”活动。开展以“宁聚计划”为主题的新春专场、“三八”女性专场、“五四”青年大学生专场、毕业季和大学城春季秋季专场招聘会、“宁聚计划”—魅力南京赴外招聘活动等。
45、哪些渠道可获取相关招聘信息?
答: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可获取招聘会信息;在驻宁高校门户网站首页和“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设立“宁聚计划”专栏,实时推送我市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岗位发布、相关活动、动态等内容,并接受相应网上申报。
46、什么是“宁聚青春·大学生感知南京”行动计划?
答:为帮助大学生走进南京、了解南京、融入南京,以便毕业后选择留在南京创新创业,团市委迅速行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政策咨询等方式,制定了2018年“宁聚青春·大学生感知南京”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常态化开展8类项目,促进大学生留得住、发展好、扎下根,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47、“宁聚青春·大学生感知南京”行动计划的8大项目包括哪些?
答:“万名大学生看南京”项目、“乐活南京”项目、“魅力南京”推广项目、“青创梦想”项目、“名企优岗”项目、“大学生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项目、“志愿金陵”项目、“小青柠成长”项目。
48、什么是“万名大学生看南京”项目?
答:积极争取大学生乘坐地铁公交优惠和游园年卡折扣政策,定制大学生看南京线路,组织在宁大学生探访南京的红色景点、名胜古迹和创新园区,为大学生提供机会了解南京。积极参与南京国际青年交流计划,每年组织海内外一流大学、著名研究所中符合南京产业发展所需专业的学生来宁访问参观。举办各类国际性青年论坛活动,吸引海内外青年参加,聚焦城市发展和青年成长问题,增加南京在全球青年中的影响力。设置南京青年之声“青年观察员”,针对青年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线上线下活动,让青年在政策上了解南京。
49、什么是“青创梦想”项目?
答:组建“宁聚青春”宣讲团,让他们走进校园开展南京双创政策和城市形象的宣讲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创就业理念。举办以南京青年创意创业大赛为主的各类创业比赛,协助举办“创青春”“挑战杯”等省级创业比赛,对优秀创业项目予以政策、场地、资金、渠道等多维度孵化服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或企业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双创计划”。
50、什么是“名企优岗”项目?
答:针对大三、大四在宁高校大学生,联合求职网站、人力资源中介等专业机构,组织青联、青商会优秀企业,市青工系统企业开展专场招聘会,促进优秀企业招聘人岗适配、关口提前,帮助青年大学生高效并且有针对性的找到就业岗位。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