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盐城市编报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通知
关于编报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的通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效率,节约公开招聘的成本,今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补充人员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高校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应聘条件不限专业或笔试不考专业内容的专业技术岗位等。
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二、统一公开招聘岗位的编报要求
(一)编报原则。编报统一公开招聘岗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和年度招聘计划范围内进行,参加招聘的岗位类别应当与空缺岗位类别相一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
(二)条件设置。(1)专业要求。本着扩大选人视野,广开才路的精神,结合岗位需要从宽确定专业要求。管理类岗位原则上按专业类别设置。招聘岗位确需明确具体专业要求的,应明确4个及以上相近专业。专业名称须规范,具体可以参照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3)其他条件。各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合理设置其他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对户籍、性别、身高、毕业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原则上不得提出特殊要求。确因岗位特殊,需减少专业设置数量或设置特定条件的,须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设置。
(三)考试形式。本次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各地、各部门在编报招聘岗位时需明确面试的形式和面试各项成绩所占比例,所占比例之和须为总成绩的50%。
(四)开考比例。各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针对专业性强、招聘计划数少的招聘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2。
(五)岗位类别。统一公开招聘岗位分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工勤技能类。其中,专业技术类岗位分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高校辅导员类等。经济类岗位又分为会计类、审计类、统计类和其他经济类。不限专业或笔试不考专业内容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类别是专业技术其他类。各地、各部门在填写《2017年上半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时须填写到具体岗位类别。
三、统一公开招聘岗位的材料报送
除教育、卫生等单位外,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不参加的要书面说明原因,没有说明具体原因的,不得单独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各地、各部门应于2月28日前将《2017年上半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电子版(Excel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市人社局事管处。该空白表的电子版可从盐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jsychrss.gov.cn)下载。
联 系 人:黄欣球
联系电话:0515-68608406 0515-881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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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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