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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6人简章

2017-03-30 08:30:0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宿迁市宿豫区场监督管理局招聘6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宿豫区市场监管局504室(井冈山路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提升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市场服务水平,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性质)。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区市场监管局504室(井冈山路9号),联系电话:0527-8445634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报名。如果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超过10:1,须加笔试环节,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
  由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站(http://www.suy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公示结束后3日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点击下载: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doc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