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合同人员公告
2017年连云港市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合同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地点设在灌云县建设中路3号,灌云县海洋与渔业局四楼办公室(401室),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合同人员公告
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优化海洋环境监测队伍结构,满足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岗位: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化验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
5、专业要求:化学类、化工类、环境类、海洋类相关专业;
6、其他要求:身心健康、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有夜间、海上监测任务,适合男性,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社会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灌云县建设中路3号,灌云县海洋与渔业局四楼办公室(401室),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史杰; 联系电话:15261355288
参加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证明工作从业时间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灌云县海洋环境监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材料审核对报名人员适岗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
一、 笔试
笔试类容为海洋环境监测实验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四)、体检
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聘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六)、考核公示
按照要求,对拟聘对象的德才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拟聘人员在县海洋渔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工资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实际能力设定,基础工资2000元/月,年绩效考核工资7000-10000元,缴纳有关保险。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史杰 联系电话:15261355288
监督电话:0518-8885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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