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滨海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2017年盐城市滨海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专业不限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写作,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滨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县社会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部分事业单位管理、技术服务等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17年滨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放宽到35周岁的(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5)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为准);
(6)“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名;“大学生村官”除报考专项岗位外,也可按社会人员报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和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减免考务费。
报名地点:江苏省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505室)。
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缴费人员,即报名成功。
(二)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505室)领取准考证。
咨询电话:0515-89196060、0515-6995250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人社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403室)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类)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生除外)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③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岗位招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人才引进类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不限的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写作。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2017年7月22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1、笔试阅卷结束后,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具体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放弃面试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人才引进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选岗。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岗位代码54/55/56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成绩相同,办法同前),选岗结束,所有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9196016。
六、本公告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名表.doc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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