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江苏盐城市响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年下半年盐城市响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8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响水县双园路188号,县政府大院内县委组织部一楼)。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响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58名,详见《响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7年10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
(1)聘用后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响水县双园路188号,县政府大院内县委组织部一楼)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提前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报考岗位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的有关通知信息。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11月10日到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响水县政府院内县委组织部一楼)。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同分者跟进),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3的合格人选全部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
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须再进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聘用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未能按时提供的不能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按响办发〔2017〕18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经费渠道和有关规定落实待遇,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62328
咨询电话:0515-86878566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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