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补充公告
2017年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补充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补充公告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同日,习近平主席签发第81号主席令决定从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该决定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1月2日发布的《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江苏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等单位招聘财会人员的招聘条件中虽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但不再作为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即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一招聘条件。
特此公告。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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