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8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射阳县人民检察院人员队伍,经县编办射编办﹝2017﹞112号文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一)媒体运营 3名
(二)网络管理 2名
(三)文 秘 2名
(四)会 计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岗位表)。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附件二:《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网络运营岗位和网络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技能测试100分+面试100分;文秘岗位和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一)技能测试和笔试(设60分为合格线)
1.考试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媒体运营:岗位技能测试(goldwave和photoshop软件的使用)
(2)网络管理:岗位技能测试(网络故障排除,局域网设置等)
(3)文秘:命题作文
(4)会计:财务岗位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下午2:30—6: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面 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下午2: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网络运营岗位和网络管理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二)文秘岗位和会计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以技能测试(笔试)分数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核定的专业技术岗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3805115520(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朱荣荣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一:岗位表.xlsx
附件二:报名表.xls
射阳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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