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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州兴化市戴南镇退役士兵村干部选聘简章

2018-01-04 09:07:01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泰州兴化市戴南镇退役士兵村干部选聘简章已发布,选聘2名村“两委”正职助理,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月6日,报名地点:戴南镇组织人事科(戴南镇人民政府三楼313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戴南镇退役士兵村干部选聘简章
  根据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三批退役士兵村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兴民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2名村“两委”正职助理。
  二、选聘条件
  1.具有戴南镇户籍。
  2.2014-2016年及2017年11月底前的退役士兵(士官)。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优秀的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热心农村基层工作、有志于到农村建功立业,服务群众有感情、发展富民有本事、作风行为有正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查、量化积分、综合积分、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月6日,报名地点戴南镇组织人事科(戴南镇人民政府三楼313办公室)。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出现役证明、部队任职证明、在部队期间受表彰奖励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镇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民政、人武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对照报名条件,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按照与选聘名额不少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3.考查。考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联合本镇组织考查。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统一进行出题,并进行相关测试。考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量化积分。根据《泰州市选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职量化积分细则》,镇组织、纪检、民政、人武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查人选进行积分,以镇最高积分为基准,作为满分100分,其他人员按照“个人积分/最高积分*100分”的换算办法,计算每人量化积分的百分制得分。
  5.综合积分。考察组根据量化积分得分和考查得分分别按照30%、70%的比例计算综合积分。结合综合积分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依据考生综合积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积分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一年,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考核管理
  1.新选聘人员按户籍分配岗位。
  2.新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的退役士兵(士官)纳入《泰州市村干部队伍雁阵培育计划(2017-2019)》中村年轻干部苗子统一管理。
  4.退役士兵(士官)村干部在聘用期内,享受村干部副职的报酬和考核等相关待遇。
  六、本简章由戴南镇组织人事科和民政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959569
  监督电话:0523-8095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