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市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简章
2018年盐城市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至3月9日,报名地点:各镇、区组织办(党办)。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省聘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待遇,以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大丰区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三)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表见附件1)。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到村任职满3年及以上(2014年8月31日之前选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岗。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至3月9日。
报名地点:各镇、区组织办(党办)。
报名方式:
1.报名初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镇、区组织办(党办)进行初审。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资格复审:各镇、区组织办(党办)进行初审后,相关报名材料送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此次招聘计划。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由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旅游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才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网站查询。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时取舍办法同前)。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515-83811010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515-83928835
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5-83818538
盐城市大丰区人事考试中心:0515-83929231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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