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赴高校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赴高校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已发布,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8名,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9:00-15: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众创空间。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赴高校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16〕28号)、《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办法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全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强区战略,苏州市相城区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要求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三)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四)境内高校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5)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本次选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选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9:00—15: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众创空间;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当天现场报名形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委托报名的,除提供相关应聘材料外,另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选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提前下载并完整填写《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赴高校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并加贴照片。《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应聘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指: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与《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持有的应聘材料中若有非中文件,须提供中文对照件。报名当天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认证的,须出示学历(学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提交《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复印件(同时出示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资格复审: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验证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当场将《登记表》1份(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交“验证处”,另一份《登记表》(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返还给招聘单位。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实践实习经历与岗位相适度等(报名时未填写或填写不详实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聘计划人数的5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相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将于3月28日20点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五、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人员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8: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7集合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一天,请面试人员提前安排好个人时间。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及人岗相适度初评。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 szxchr.com)上公示三天。
(二)专业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核环节人选。专业考核采取为期1个月的岗位实践方式,由专业考评组测评参加专业考核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岗位适应能力。专业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根据面试成绩40%、专业考核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 szxchr.com)上公示三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相城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 szxc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252。
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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