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8年泰州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报名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5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泰人社事招简章核〔2018〕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泰兴市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卫生资格考试、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各类社会人员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可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rsks.taixing.gov.cn(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6日16:00;
3.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09:00 - 4月17日12:00;
4.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4月18日09:00 - 15:00;
5.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4月18日09:00 - 18: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0日09:00-4月21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3-876644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为用足招聘计划和择优选拔人才,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名称统一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通过公开选岗办法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相同岗位根据岗位名称确定(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按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人数: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报考须符合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表中各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考生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根据指定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添加信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6:00。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泰兴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根据岗位表笔试类别,笔试内容主要为: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B类为中医学;C类为基础护理;D类(D1、D2、D3、D4、D5、D6、D7、D8)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E类为公共科目(附件3)。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相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未正式就业人员提供)。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相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专业,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
五、选岗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除选岗人选外,其他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为候补选岗人选。
考生选岗采用选岗大会的形式进行。届时,选岗人选和候补选岗人选应按照选岗通知要求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或候补选岗资格。各岗位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首先由选岗人选进行选岗,其次,对首轮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候补选岗人选进行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选岗候补人选按本简章的相关规则确定候补选岗次序)。
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选岗人选)或候补选岗通知书(选岗候补人选)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在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六、体检
选定岗位的考生即为体检人选,由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领取《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选岗大会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纪律与监督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23-87605005
监督电话:0523-87651110(泰兴市纪委执法室),0523-89062199(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工作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11405/index.html>)
十、本简章由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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