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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公告

2018-07-18 09:58:0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阜宁县通榆北路619号(双馨楼校长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经费
形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
拨款
财会教学 2 财务财会类、经济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农学教学 1 农业类
旅游管理教学 1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教育类
市场营销教学 1 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经济类
  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阜宁县通榆北路619号(双馨楼校长办公室)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15-87237116      1530511728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笔试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否则单位有权解聘。
  6. 本次招聘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列编人员和2018年参加阜宁县教师招聘已签约毕业生。
  7.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阜宁县教育局和阜宁县现代服务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微信发送至本人手机。
  (二)资格复核。面试前,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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