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京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8﹞49号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技师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 30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应聘者需将相关材料以附件(不超过5Mb)形式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 njjsxy2009@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管理业绩等情况和主要论著目录(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30日18:00),须于2018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3: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楼318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下,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主要课程、学生管理、获奖、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29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技师学院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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