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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招聘公告

2018-07-31 16:36:30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才市场。地址:市生态新城通源路12号(留创园管委会大楼210房间)。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现代粮食企业发展的需要,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简介
  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是淮安市国有粮食企业,江苏省示范粮库。单位位于淮安市涟水县保滩镇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100亩,建有标准储备仓房14栋,仓容7.5万吨,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拥有储备物资储存、调运、检验、消防等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密闭、熏蒸、通风、测控”等先进的管理技术;具有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等多项储备粮存储资格,是我市配套设施齐全、内部管理规范、存储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现代化储备库。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综合管理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粮食工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检验、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检验、食品检验与质量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与检测、企业管理、仓储管理等相关专业。

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写作功底、熟悉办公自动化应用业务的优先。

财务审计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熟悉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应用业务。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服从分工,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淮安人才网、淮安粮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工作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17-83906080,地址:市生态新城通源路12号(留创园管委会大楼210房间)。
  3、报名注意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附表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有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3)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5)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和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根据报名人数量决定考试形式,并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体检结果,在淮安人才网、淮安粮网上发布。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组织考察。考察时着重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淮安人才网、淮安粮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或在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人事记录造假、违规及其他不宜聘用事项的,原则上在该职位报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新招聘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按企业工资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每月不低于35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安排基本工资,并缴纳五险两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17-87079638。
  本公告由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2891808
  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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