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镇人社事招公告〔2018〕5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结合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镇江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镇江市学府路132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04岗位应聘人员除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作为综合评价依据,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镇江市教育局复核。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2天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凭身份证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一)01-03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本岗位专业、学科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8月18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采用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30%、面试70%的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04岗位考试方式:由综合评价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由评委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综合评价高于70分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评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综合评价成绩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名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用现场操作的形式,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等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综合评价30%、专业技能测试70%的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考核总成绩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0511-85590761(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政策咨询:0511-88916342(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11-88916331(市教育局),0511-85340800(市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镇江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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