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常州文学艺术研究院招聘简章
2018常州文学艺术研究院招聘简章
为更好地发挥文联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文艺事业发展,充实文联系统人才队伍,常州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文艺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要求
1、01岗位 社会工作联络员1名
学历:本科;
专业:中文(含文秘类)、艺术类、文化艺术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02岗位 文艺社团联络员1名
学历:本科;
专业:中文类专业;
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4、曾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社会工作联络员、文艺社团联络员岗位,主要职责是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做好文联各协会和社团“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相关基础服务保障工作。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3-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
常州市文艺大厦4楼(大观路10号)。
01岗位报名地点403房间 联系人:蒋小萍 联系方式:0519-86679951
02岗位报名地点411房间 联系人:周 滨 联系方式:0519-86679971
3、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按表格要求贴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2)报名时提供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单位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缴费记录。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取得考试资格,现场发放准考证。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以下办法进行。
1、拟录用人员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超过1:3比例的,组织进行笔试初选,笔试初选主要内容为文字功底及写作考核。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拟录用人员与报考人员在1:3比例内(含),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组织考试考核。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常州市文艺大厦5楼(大观路10号)
4、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成绩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六、政审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文学艺术研究院组织政审和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学艺术研究院办理相应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规范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监督电话:86679986
咨询电话:86679937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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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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