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通高新区总公司及子公司招聘简章
2018年南通高新区总公司及子公司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南通高新区总公司及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为南通市通州区一类国有企业,拥有江海智汇园、江海圆梦谷、聚丰工业园、聚恒工业园、高新区人才公寓等各类厂房、写字楼、住宅、公寓资产近300亿元,主要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项目开发、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职能。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为总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承担房地产开发业务。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
详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及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及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如缴纳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等。
4、工作业绩相关材料。如突出工作成果、参与重大活动、参与重大项目、发表作品、奖励(表彰)证书或在从事岗位发挥关键作用的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打包发送邮件至ntgxq@nhiz.gov.cn(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序号-本人姓名,例:01A -张三)。经资格初审不符合的,将电话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反馈代表初审通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南通高新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1楼301。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所有网络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如还需提供其他材料,以接到的电话通知为准。
(四) 报名并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ongzhou.gov.cn )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总公司通知有关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有关事项以接到的通知为准。
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总公司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适岗评价、笔试及面试
考评包括适岗评价、笔试、面试三部分,分别按照4:3:3的权重折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适岗评价。总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称、从业资格、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
(二)笔试。
1. 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总公司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在中国通州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适岗评价占40%、笔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适岗评价、笔试、面试得分折算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中国通州网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严格按照录用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与聘用、薪酬管理
(一)试用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总公司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总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离职后方可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是否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二)薪酬管理
参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国有公司薪酬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60号)文件,按照区一类国有企业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南通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3-8610 3278。
八、其他
本简章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先生,0513-8659 8810、8659 8820(传真)。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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