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第二批)招聘教师简章
2019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第二批)招聘教师简章已公布,补充招聘133名事业编制教师,1.常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8:30-17:00,2018年12月2日,8:30-11:00;常州市各辖市、区所属学校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2日,每天8:30-17:00。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信息楼,具体详见现场安排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8〕56号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吸引学业优良、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市将于12月赴高校补充招聘13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三)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四)“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留学归国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三)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二等奖学金2次。“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三等奖学金2次。
2.高校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技能大赛奖项。
3.高校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选择多个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具体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1.常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8:30—17:00
2018年12月2日,8:30—11:00
2.常州市各辖市、区所属学校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12月2日,每天8:30—17:00
3.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信息楼,具体详见现场安排表。
(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2019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到报名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参加招聘学校的考试考核。
2.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书、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教育教学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奖学金证书、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教育教学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就业创业证(目前登记失业状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留学归国研究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奖学金证书、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教育教学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就业创业证(目前登记失业状态)、教师资格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2.考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考试考核小组填写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考生反馈成绩。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笔试分数不计入最终成绩。
4.面试采用面谈、教学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2018年12月5日前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教师管理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安排到学校工作。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5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5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4:常州及招聘学校介绍
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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