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11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 3月15日09:00~ 3月19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可结合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海安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市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良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4 年 3月至2001年 3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 3月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海安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 须知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2.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江苏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 3月15日09:00~ 3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 3月15日0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仅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 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 3月25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海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8165192。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江苏省属及部分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同时进行,故只能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委托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不指定辅导用书。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 4月20日9:00-11:30(其中工勤技能类岗位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事宜等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事宜,由资格复审负责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应聘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8820668;
考务咨询:0513-88165192;
监督举报:0513-8886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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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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