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年连云港市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灌云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9]4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9年7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19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19日每天的09:00-16: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18-88106500;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0518-88863009;
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0518-88168059;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0518-88584455;
灌云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处:0518-88812635;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518-88812635;
灌云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0518-88812635;
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518-88812127;
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18-88125012;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8-88857705;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0518-88812753;
灌云县统计局:0518-88812915;
灌云县应急管理局:0518-88997022;
中共灌云县委党校:0518-88632315;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8-88986555;
江苏灌云中等专业学校:0518-88812464;
考务咨询电话:0518-88659212,0518-88161172。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灌云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照片反面半边涂上胶水粘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6.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报名的授权书。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5.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审批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16900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中共灌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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