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如皋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2019年江苏如皋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辅警261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6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如皋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如皋市公安局面向本市公开招聘261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服从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
2、具有如皋市户籍;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脱鞋),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脱鞋),矫正视力4.9及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残疾;语言表达流畅,吐字清晰,会普通话,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其它条件详见《如皋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3、本人无不良履职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不良记录,无可能影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况。
4、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地点:应聘机关序列辅警(岗位代码01-08),在如皋市公安局西大门(长宁路)出入境办证大厅13号窗口报名;应聘各派出所辅警(岗位代码09-38),在相应派出所报名;应聘交巡警序列辅警(岗位代码39-57),到相应交巡警中队或交巡警大队交管服务中心(新车管所)北大门传达室报名。
(3)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在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测量身高,合格者现场填写《如皋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证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审核通过者,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参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计数。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公安局网页信息公开,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公安局网页信息公开,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公安局网页信息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6、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7、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性质,拟聘人员与如皋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如皋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时间与具体岗位相对应,按《如皋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皋政发〔2018〕70号)等文件规定,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备案。拟聘人员在公示结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其它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由如皋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和财政预算额度内划拨给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执行。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6115(市公安局)。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316159 ,13951420968(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十一组)。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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