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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扬州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遴选简章

2019-07-26 09:59:24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扬州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遴选38人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9:00至7月31日12:0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教材复习的考生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省统一部署,2019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38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限额内编报公开遴选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的职位为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所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公开遴选职位详见《2019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扬州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各功能区代管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扬州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中央、省级和市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公开遴选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包括中央、省级和市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报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应担任四级主任科员(或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前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报考其他职位的,应担任一级科员(或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前的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且与公开遴选单位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所列的回避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调动等6个步骤进行。有关具体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相关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承担。
 
  (一)发布简章
 
  在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发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和《2019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9:00至7月31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6: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乃至遴选资格,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遴选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也可联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认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的方为报名成功。
 
  本次遴选笔试开考比例(职位计划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19年8月2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遴选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扬州党建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8月21日至8月23日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在2019年8月24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由遴选单位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视为该报名人员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其中,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报名人员为县(市、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扬州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如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职位要求和择优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扬州党建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对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政策咨询电话:
 
  0514—87810966,0514—87826395
 
  (二)考务咨询电话:
 
  0514—80829370
 
  (三)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纪委0514—87866966
 
  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12380
 
  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514—87012987
 
  (四)信息发布网址:
 
  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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