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大学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9年江苏大学招聘公告(第二批)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26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江苏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ujs.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应聘者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均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与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27日12:00;
3.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2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费人员数达到或超过笔试开考比例即可开考,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岗位数进行相应核减、取消,或降低比例开考(一般不得低于1:2)。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试讲)人员,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试讲)。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仅包含笔试与面试的,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当日于江苏大学官网网站(www.ujs.edu.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技能测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备课授课水平与专业素质,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仅包含试讲(技能测试)与面试的,总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www.ujs.edu.cn)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成功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在笔试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即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学位证书、学生证、就业协议、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证明文件及英语等级证等,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到公示拟聘用人员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审批通过2个月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应届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江苏大学人事处
电话:0511-88780061
Email:rsk@ujs.edu.cn
联系人:宋老师、胡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90638
联系人:汤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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