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19年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24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后勤楼2楼人力资源科(高港区口岸街道柴墟东路4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院内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和院内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备案制人员24人。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实际工作岗位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3日至2001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详见《岗位表》)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如考生存在《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后勤楼2楼人力资源科(高港区口岸街道柴墟东路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由高港区中医院负责。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4)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工作人员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严肃处理。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经泰州市高港中医院提出申请,由区人社部门研究决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地点:高港中医院行政后勤楼2楼人力资源科(高港区口岸街道柴墟东路4号)。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下午2:00,考试地点: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多功能室。
3、笔试内容:
卫技岗位:所报专业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综合管理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考务办人员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 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高港区中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备案制聘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主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人才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区人社局、卫健委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02088(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523—86966089(区卫健委)
0523—86902002(院监察室)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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