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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南京审计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0-03-24 14:01:38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江苏南京审计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已公布,公开招聘教师100名,1-18号岗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2020年9月30日12:00。19-20号岗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2020年4月5日12: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南京审计大学2020年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审计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优先引进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的全面监督,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各单位、部门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和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南京审计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一批)》。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本公告1-18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学校将根据招聘进展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岗位空缺等情况。
 
  本公告19-20号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18号岗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2020年9月30日12:00。
 
  19-20号岗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2020年4月5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
 
  1-18号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2020年9月30日20:00。
 
  19-20号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2020年4月5日20: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核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4.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学校将根据招聘进展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岗位空缺等情况。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4.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1-18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19-20号岗位,报名人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该岗位如有博士研究生报名,则不设开考比例。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即取消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1-18号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南京审计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9-20号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以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张榜公布,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进入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选人员。试讲与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招考工作(自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312106。
 
  南京审计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886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025-83236078。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岗位表(第一批)
 

  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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