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徐州公务员考试(不含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2020年江苏徐州公务员考试(不含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徐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4日
具体时间地点由审核单位电话通知。
相关审核单位咨询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83309676 | 市财政局 | 83736228 |
市生态环境局 | 8080066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66998235 |
市农业农村局 | 85908278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83620612 |
市应急管理局 | 83739269 | 市审计局 | 83735894 |
市法院 | 85952291 | ||
丰县县委组织部 | 89211658 | 沛县县委组织部 | 68868155 |
睢宁县委组织部 | 68069015 | 邳州市委组织部 | 86629025 |
新沂市委组织部 | 88986323 | 铜山区委组织部 | 83911531 |
贾汪区委组织部 | 66889927 | 鼓楼区委组织部 | 87636602 |
云龙区委组织部 | 80803920 | 泉山区委组织部 | 83861003 |
政策咨询电话:80800319 |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在徐州一方的有效身份证、双方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提供父母在徐州的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须出具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5.省、市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须出具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尽早申领并及时更新“苏康码”,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应积极配合审核机关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体温测量工作,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请考生随时关注徐州党建网(www.xzdj.cn)“公务员考录专栏”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徐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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