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市吴中区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0苏州市吴中区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时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到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日(星期六)9:00~15:00。
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四)资格复审流程
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1.初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摊位进行初审;2.复审:到人社部门摊位进行复审;3.缴费登记: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请自带现金),提交《资格复审表》办理登记手续。
(五)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留存。
1.通用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签字、加贴一寸证件照);④《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打印签字)。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①通用材料;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①通用材料;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③报考承诺书(附件2);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3)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的2019年退役士兵,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4.社会在职人员
①通用材料;②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1)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报考承诺书(附件2、视同应届生需要)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须提供吴中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文件。
(4)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六)其他事项
1. 《资格复审表》打印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打印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2020年8月1日15:00。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留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现金),完成缴费方视为资格复审成功。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
《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至2020年8月14日17:00。请考生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ks.dwrc.cn/Web/Pages/Public/ArticleDetails.aspx?ArticleId=c2348c1a-a648-4635-b981-ec5d341a975c&articleType=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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