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年江苏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2021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1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一楼大厅。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招聘公告》规定,根据自身及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留存。
1.《资格复审表》(附件3,考生填写打印一式两份,贴上照片后签字确认);
2.2021年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3-1);
3.2021年毕业生——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3-2);
4.社会人员(附件3-3);
5.其他相关的材料(附件4至附件9)。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事项
1.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及排名由考生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网自行查询。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相关人员保持关注。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5日-6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2021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海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一览表.xls
附件3:2021年资格复审材料.zip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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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aian.gov.cn/hasrmzf/gwysyryzl/content/a468bf3b-cce4-419f-abad-132d7b93ff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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