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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州市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9-07 14:14:23 字号: | | 【 打印 】
  2021泰州市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城市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9日至2003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专业(以《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 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靖江市江平路228号东四楼档案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当天更新的“苏康码”、“行程码”截图,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社区)旅居史的,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还应主动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靖江市江平路228号)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靖江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靖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94521(靖江市城市管理局)
 
  0523-80292139(靖江市机关派遣服务中心)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点击下载>>>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市城市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靖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jrc.net/news/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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