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江苏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 12月10日中午12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工作需要,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心成立于1990年12月,隶属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规划与原国土两支信息化机构整合而成,是一家专业性强、技术密集的创新型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大数据中心及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智慧规划资源/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研究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BIM/CIM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等的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和预警预报及相关科研工作;承担数据资产的综合研究、治理、分析与利用,提供数据研发产品。
中心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丰富,在国际和国内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中心拥有ISO、IEC国际标准专家团队,牵头或承担ISO、IEC多项国际标准,其中,核心参与的ISO 37156是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我国牵头发布的首个国际标准;中心成员牵头或承担的国家、部、省、市科技项目和示范工程30余项,多次取得“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科研成果,先后获得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2018年度科技进步特等奖、2019年度和2021年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1年度优秀工程金奖,中国测绘学会2018年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干项。
中心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状”、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等集体荣誉。中心成员获得全国“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推广先进工作者”、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十二五”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省测绘系统杰出测绘技术人才、南京市“新时代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南京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个人、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个人荣誉。
中心在岗65人,平均年龄39岁,本科及以上占97%,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产业教授、研究生基地导师6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工程师27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44人,是一支推动规划资源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为南京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4.符合《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以下渠道发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ghj.nanjing.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
(二)报名阶段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 12月10日中午12时。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电子证件照上传至“照片上传处”;
(3)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4)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6)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将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7)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上传至“材料二”、“材料三”栏,(工作经历证明指劳动合同与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两者缺一不可)。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须实时自查报名及审核状态,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73 诸老师。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 12月10日下午17时(工作日期间)。
2.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模糊不清、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测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测试
1.考核采用测试(形式可包含纸笔测试、线上测试或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具体将根据考生人数及疫情情况而定,测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2.测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3.测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6的比例确定。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打印件;
(7)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指劳动合同与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两者缺一不可)。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试用期满按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规定考核,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执行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试用期人员待遇,试用期结束经单位综合考评合格后,参照编内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在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9690818。
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ghj.nanjing.gov.cn/pqgs/tzgg/202110/t20211029_3174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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