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2021年“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2021年“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盐南高新区区属学校专职财务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对象为2021年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不含已被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期满合格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2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yngxqzzrsb@163.com。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①本人签名的《从2021年“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二代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
3、区组织人事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咨询电话:0515-86669919,联系人:卞女士。
(二)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区组织人事部组织,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考生须遵守我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在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告公示”专栏发布。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考察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察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组织人事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盐南高新区纪工委,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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