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转任公务员公告
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转任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3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转任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拓宽选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相关规定,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及通州区安全生产督查大队面向全区公开转任6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转任职位
岗位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转任范围
全区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三)公开转任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转任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409室,联系电话:0513-8654031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获得的奖励证书;④本人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⑤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⑥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公开转任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公开转任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三)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
2.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与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公开转任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达不到考察比例的职位,视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等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作风表现、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转任职位的适合程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公开转任资格,视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
按公开转任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确定人选
经局党委研究讨论,确定拟公开转任人选。若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人选可以空缺。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公开转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取消公开转任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取消公开转任资格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公开转任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转任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转任解释权属于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未尽事宜由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86540311(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13-68016910(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通州区总工会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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