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盐城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关于选调教师的公告
盐城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关于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及时补充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核准,现就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2022年面向盐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面向盐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在编学前教育教师1名、在编康复教育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至2004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6.盐城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7.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选调: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选调到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选调到应聘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止报名前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6)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7)受过劳动教养的;
(8)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自强楼6楼党员活动室(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润海路16号)。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选调人员所须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报名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初审及要求
1.资格初审。盐城市残联负责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2.选调者需提交的材料:
(1)《盐城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报名登记表请到“盐城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下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邮箱yanchengkf@163.com,文件名称为:公开选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以及所在单位编制性质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
(5)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可于体检前提供);
(6)单位纪检部门廉政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考生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
(9)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
(10)岗位表中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当日无异常的“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7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区旅居史考生,入场须主动报告,同时提供抵盐后的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代报名者同样需出示当日无异常的“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7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区旅居史,入场须主动报告,同时提供抵盐后的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若市疫情防控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须按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选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4.选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选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选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盐城市残联陈述申辩。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必备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选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7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区旅居史考生,入场须主动报告,同时提供抵盐后的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城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选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盐城市残联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盐城市残联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选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选调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其中微型课占面试总分80%,答辩占面试总分20%)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选调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盐城市残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盐城市残联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选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选调资格的,盐城市残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选调或应聘到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盐城市残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选调人员一经录用,原身份将不再保留。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定岗定级。拟录用人员与选调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选调咨询联系方式:
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
陆老师 13407514686
市残联办公室
邵先生 0515—66880846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
0515—66880848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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