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卫健)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2020年以来参与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卫健)和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24:00。考生登录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www.sqjkqrc.com),点击“宿迁经开区考试报名系统”窗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00—10月15日12: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联系。
3、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使用本人微信、支付宝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24:00。
4、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08检验岗和09驾驶员开考比例按1:1进行,其他岗位开考比例按1:3进行。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7: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系统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http://www.sqjkqr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或技能测试在报名时先行缴费确认,面试及技能测试环节不再另缴费。
资格审核由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审核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9)联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持续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并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查询。
4、笔试成绩达到50分(即笔试总分的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正常且需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
上述1至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经开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告)。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在集中隔离场所、交通卡口等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岗位工作的,采取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1)01医生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02医生岗、03护理岗、04护理岗、05护理岗、06医技岗、07管理岗、08检验岗:总成绩=面试成绩。
(3)09驾驶员: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6、面试成绩公布方式:宿迁经开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发布。
(四)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考察人员名单。由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卫健)负责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开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3、在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待遇
08检验岗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标准为:检验技士5000元/月、检验技师5600元/月、主管技师6100元/月。
其他岗位人员性质为村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卫健)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卫健)0527-88859631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监督电话:
宿迁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079
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卫健)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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