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丹徒区教育系统乡村教师定向招聘公告
丹徒区教育系统2023年乡村教师定向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面向丹徒区定向培养的乡村师范生定向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2023年乡村教师定向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八)招聘面向范围为2023年丹徒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4月3日9:00-4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3日-4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4月3日9:00-4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4月3日9:00- 4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qjyj.cn/ 下同)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4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面试通知单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资格问题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二)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丹徒区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二)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徒教育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步骤。
六、公开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 代码为320的岗位,由应聘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聘用手续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丹徒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
拟录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的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0897191;丹徒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2;丹徒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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