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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04-07 09:53:30 字号: | | 【 打印 】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2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3. 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在面试考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阶段须为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提供《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2),网络报名邮箱:perdep@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5月6日16: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1.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3.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三项)。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9:30-11:30;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公示结束后,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公示后60天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联系人:潘老师、唐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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