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高新区公开招聘机关编外用工和社区(村)工作者的公告
镇江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编外用工和社区(村)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江高新区人员调入及聘用管理办法》和《关于构建镇江高新区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工作者共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地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四)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5月26日16:00。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镇江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编外用工和社区(村)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zjgxqgbrsk@163.com,标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经历证明、户口簿(仅限岗位⑦需要)、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和照片,2023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次日后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5月29日16:00前向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8日9:00-12:00通过电子邮箱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3.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笔试成绩进入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考查政治、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知识、写作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考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5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发送至报名邮箱。笔试成绩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所有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和镇江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统筹安排被聘用应聘人员工作岗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初次劳动合同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予录用。工作满1年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提前转为高新区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15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政策咨询电话:0511—88622182(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监督电话:0511-88627071。
附件:
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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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号 : 3001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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