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张家港市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简章
张家港市2023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中心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3年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人才网、北京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adeccosuzhou.com/)上查询。
二、选调对象
获得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国(境)外知名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最高学位为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学位的除外)。
世界前50位国(境)外知名高校名单参照发布选调公告时QS、THE、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且须同时属于任意2个榜单前50位。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3.户籍不限;
4.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5.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政治品德不良,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证书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面向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场选调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333.zjg.gov.cn:8802/wsbm)。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09:00至7月8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9日09:00至7月9日16:00。
5.有关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调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工作实习经历、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要求130×170像素,JPG格式,30KB以下。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8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表录入内容一致,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位(毕业)证书;④学生证;⑤高校各学段课程成绩单;⑥高校各学段期间实习经历,以及有关工作经历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⑦高校在读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录入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专业名称必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同意,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依据考生上传的证书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从学历学位、在校表现、工作实习经历以及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打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职业性格测试
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职业性格测试,测试考生与岗位要求相关的素质状况,具体时间及方式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测试结果仅作为选调参考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放弃作答者将取消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提供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八、面试考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计算。以上成绩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在报名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通过函调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至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文件发布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后,如发现并核实聘用人员海外留学期间有不得聘用情形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人才待遇
录用后全部聘任至张家港市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并由组织部门选派至张家港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工作前三年可免费安排入住张家港市人才公寓,并发放安家费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分5年发放到位。
十二、纪律
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3512。
十三、本简章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0636、58173515。
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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