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建邺区学前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南京市建邺区学前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8人。报名方式:线上和线下报名结合,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7月27日12: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南京市建邺区2023年学前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邺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4个岗位38人。
教师26人,保育员10人,出纳1人,保健教师1人。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报名时需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资格;
3.身心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4.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其他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具体实施,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进行线上或线下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或至现场提交初审材料。
1.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7月27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以word形式上传;
3.报名材料(初审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等其他岗位所要求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报名要求:
(1)线上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初审材料按顺序将扫描件汇总至一个word或pdf文件(文件名命名格式(举例):初级教师-某某某),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NJ_ytrc@163.com),请按要求提交)。
(2)线下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初审材料(复印件)装订好到现场提交。
后续招聘环节通知将主要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关注邮件或短信,及时回复,逾期未按要求回复的,视同放弃。(线下报名地点: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A1幢应天907室)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参加笔试,各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笔试为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根据各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占比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或其他政府公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聘用。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新聘人员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一经聘用,与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考生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取得资格后(指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资格)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直接影响本人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5-87770220。
六、其他
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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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njjy.gov.cn/cszwgk/zdgk/202307/t20230725_3970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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